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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趕回耶路撒冷過節一事,還有一項違反常理的表現,就是向來死硬不向律法妥協的保羅,此番怎會接受耶城長老的獻策,轉性去滿足律法的要求,甚至矯情地代人墊付規費呢?如果,保羅傳道生涯中從未教導人『不守律法、不行割禮』的話,那麼,所有對他『踐踏律法』的指控就都不實,保羅當日接受“闢謠”的建議,演齣戲以表白其捍衛律法的立場,就不能說他是昧著良心便宜行事。

但出身嚴謹師承名門的保羅,其本擁有『舊約律法教師』的資格證照,然就在他於大馬士革路上,親睹並洞悉『道成肉身、因信稱義』的新約啟示後,他深切體會到,原本戰兢捧著小心怕摔的“金飯碗”,也就是寒窗苦讀鑽研透徹的摩西律法,如今這部曾引以為傲的祖訓家法,變成了“破飯碗----無法叫人得救的世上無用之小學、是叫人失去自由的奴僕之軛”,請看保羅在《加拉太書第五章2、4、6、11節;第六章15節》中寫道:

『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什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原文直譯作『那十字架絆倒人的地方就沒有了』,用較通俗的話來說就是,對猶太人而言,福音設了道“絆倒人的門檻”,猶太人很難跨過這道“障礙”,以致恩典之門形同窄門,該“絆腳門檻”即是『不再墨守摩西律法規定的割禮記號』,而『割禮』在猶太族群中,向被視為『選民的聖約印記』,絕大多數的猶太人光聽到要廢棄這個祖傳的『神聖記號』時,馬上就翻臉掀桌了,哪還聽得進去『廢舊立新----以新約心霝割禮取代舊約肉體割禮』的進化道理啊!

為此,初代教會為了消弭猶太同胞對福音的敵擋,便兼容並蓄出『信心+割禮=得救』之廣受歡迎的道理來【徒十五1】,所以耶城長老才會向保羅誇耀說:『城內有好幾萬的猶太籍基督徒,大家皆熱心守律法』,言下之意,是要不論走到哪兒總會挑起『要不要守律法行割禮』之爭執的保羅學著點,看他們是如何在『不抵觸並尊重在地文化下』將福音給廣傳開,顯然,耶城長老自認此『新舊融合----腳踏兩船』是樁“明智之舉”,一談及就眉飛色舞得意洋洋。

保羅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中就表示,他當然知道他之所以惹人嫌,甚至引發殺機的癥結點,乃在於他非常堅持『新舊難合』,而這是基督說的,可不是我保羅自創發明的啊!如果,福音的“絆腳石”是我保羅放的,那敢情好索性把它給撤了,也省得我保羅像隻過街老鼠,走到哪都被人喊打喊殺,從今起我只要識相點,像別的傳道人一樣,盡傳些大家愛聽的,憑我三寸不爛之舌,還怕不到處受歡迎吃香喝辣啊!哪用得著像現在餐風宿露有一頓沒一餐的,還得忍著眼疾之苦,蹲在昏黃燈燭下,一針一線縫織帳篷賺那微薄的分文。但我保羅深深知道,這福音的“絆腳門檻”是基督設的,我既然立志作無愧的工人,我就得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竭力在上帝面前得蒙喜悅,而非討人的喜悅,看來,我只好不識抬舉地給大家多多得罪了!

從保羅的書信中,實已劃清『律法』與『恩典』的涇渭分際,甚至在『得救』一事上,保羅咬定『行為』乃『信心』的死敵,想同時踏兩條船,免談!對於那些緊隨他身後,總趁他才一離開,便馬上溜進去傳『劈腿福音----光信耶穌還不夠,須得按傳統行割禮才得救』的『基督教律法派』人士,保羅深痛欲絕,恨不得這些教人一腳踏『信心』,另腳踏『行為』的擾亂真道之豺狼,『不光是割割皮而已,最好閹徹底點,乾脆絕子絕孫算了』【加五12】。所以,關於保羅『慫恿人不守律法、不行割禮』的傳聞,並非空穴來風乃千真萬確的事。

(註1:律法規定的『割禮』制度,僅實行於男人身上,因女人於舊約時是男人的附屬財產,故只要男人身上有『神聖記號』,屬他的女人也同歸在聖約的效力下。但新約有項突破性的演進,即『不論男女都得自個在自由意志下,憑信心決志領聖霝印記』,此舊約所沒有的『因信稱義賜霝重生』之福份,不能由他人代勞或繼承取得,也不能移轉或贈予他人擁有。況且,『新約印記』是『賜新霝』,其乃肉眼不能見之內蘊記號,與舊約行在肉體上的外顯記號之本質不同,這是新、舊兩約的基本差異處。為此,『男性行割禮並將屬他的女人圈在約中』之舊約慣例,於邁入新約後便不適用了,女人得自個兒接受『心霝割禮』才算數。舊約那『男尊女卑』的觀念,實不宜帶進教會裡,因不論男女,基督為其所付的贖價一概等值,並且凡擁有『聖霝印記』者,在上帝眼裡一律是『基督的童女----基督許聘尚未迎娶過門的未婚妻』之身份,因此,在上帝家中不單不分種族膚色、職業貴賤,就連性別也不要刻意強調,大家還是早點適應天上『非男非女』的生活吧!甚至在教會團契敬拜中,也應儘量淡化父子叔姪之論輩論歲,因那裡只憑『職份、恩賜』站在該站的位置上,那裡只有一位當『頭』的“男人、丈夫”即基督,其餘皆是擔任『身體肢體』的“女人、妻子”。《新約聖經》原文本是說『妻子要順服丈夫』,但一直被不當翻譯成『女人要順服男人』,那原只規定於家庭婚姻中的『夫首婦從』倫理,長久以來給錯植成『男尊女卑』,並誤用於教會體制上,導致史上不斷發生一些教派極端壓制姐妹的地位並剝削其職權事奉的憾事,故教會團契敬拜中不該性別歧視,但踏出教堂大門回到家庭婚姻生活時,作妻子的仍得按上帝的吩咐謹守夫婦首從的次序,不過,作丈夫的可不能再似舊約那般視妻子為附屬財產了,因妻子和丈夫都同屬基督的產業,《新約聖經》的教導是『夫婦應彼此敬重』【弗五33、彼前三7】。關於新約時代之『權柄與順服』之“前提條件、效力範圍、約束尺度”之拿捏,稍後會就『五大領域』作番剖析,因權利義務於不同領域有不同的施行細則,最忌一體適用或張冠李戴,那會造成沒法定權力的作威作福,沒必要義務的遭剝削轄制之不公不義的亂象)

(註2:對華人而言,福音的“絆腳門檻”可不是『割禮』,而是『拜公媽』,有些走『世俗化、社會化路線』的教會,尤其是天主教,視『不抵觸並尊重在地文化』為化解福音傳播阻力的萬靈丹,便允許教徒腳踏兩條船,既信基督也保留『神主牌位』的供祀;至於對世界各地原住民族而言,福音的“絆腳門檻”可能是『祖靈祭、豐年祭、巫術通靈、部落守護神、圖騰』等不一而足。簡單地說,福音的“絆腳門檻”會因地制宜,大抵不離『宗教性的傳統習俗』之範疇,因這些外邦民俗幾乎都與鬼魔迷信有關聯。“絆腳門檻”的設置正為把關過濾以隔絕邪酵,以保真理純淨,於此提醒大家,福音雖說是『不計行為工價的普赦恩典』,但並非就是『無障礙的寬廣大道』,耶穌不都挑明說是『找著的人少之窄門窄路』了嗎?因此,我們在熱忱帶領萬族眾民歸信之際,可別逾越了分寸,為美化“成果績效”,妄自把“絆腳門檻”給撤除了,否則有天大夥會驚覺,一大堆沒經過篩選的強摘果子,原來通通端不上筵席,只能拋入酒糟壓搾【賽六十三1~6】,自然那些入境隨俗傳“無障礙福音”的工人,非但沒功可邀,甚至『牧人審判』那當口都自身難保,所以,應審慎地劃出『福音本土化----融入在地風土民情』的容忍底限,畢竟那召我們來的,是名為『忌邪者』的聖潔上帝)

既然,保羅向來的鮮明立場是『寧可被逼迫遭殺害,也不願拋棄因信稱義而改口傳過時無用的割禮』,可最後關頭,在他自知人生走到盡程時,卻又一改強硬作風,任由耶城長老們擺佈,低姿態配合演出此等逢迎馬屁的超爛戲碼,此行徑一點都不像是在腓立比監獄中,不識抬舉地公然頂撞典獄長【徒十六35~39】,也不像是吃熊心豹膽敢在公堂上當面咆哮審問他的大祭司【徒廿三1~3】,更不像在眾目睽睽下指著彼得鼻子臭罵的那個鐵錚漢子保羅啊!

《加拉太書第二章》中記載,在安提阿教會時,保羅曾因為彼得、巴拿巴等前輩摯友恩人,太在乎教會中勢力龐大的『守律法派』人士,偏執於祖宗遺傳下來的『潔淨的以色列人斷不可與不潔淨的外邦人同席吃飯』之慣例,竟然昧著『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皆因信基督已潔淨成聖稱義成為一家人』之“新約天王條款”,並把『耶穌從不避諱與外邦人一同坐席』的示範榜樣給忘到九霄雲外去,這一個個初代教會的大老元勳,在見到雅各的手下門人到來時,紛紛藉詞離席迴避,叫同桌吃喝的外邦弟兄情何以堪啊!保羅為此毫不留情面地當眾破口大罵彼得,結果到頭來,自己不也是在雅各的面前,作出迎合『守律法派』的舉動嗎?

保羅深知耶穌寶血潔淨之永恆無可取代的功效,他也常教導人『身體才是新約的聖殿』,但現在卻自己跑去人手所造,且已被耶穌鐵口直斷即將徹底拆毀的聖殿中,守他那已視為無效力的律法所規定之『潔淨禮』,這些繁文縟節他常譏之為『懦弱無用的小學』,最扯得是,還由主導釘死耶穌的聖殿祭司來替他獻祭,我只能說保羅在這事上難得糊塗了。

拂逆聖霝的意思,體貼自個的想法,硬是趕回耶城去,已錯在先,接下來會連番作出更遺憾的事,也就不足為奇了。或許吧!他自知這是最後和大家相處的短暫時光,他收斂起火爆脾氣,拉下嚴肅的臉皮,只要眾人以為美何妨順大家一回意,讓大夥高興一下嘛!闖蕩江湖已久,歲數有點大的保羅,不再像昔日不怕虎的初生犢,他開始“圓融”起來,但他這一鄉愿的結果是,非但沒有因他的委屈求全而化解衝突,反倒捅出更大的紕漏來。

保羅被人從聖殿中給轟出來,合城的人叫囂要來個就地正法殺無赦。以往,他為新約真理硬挺力爭時,雖常遭到排擠非難,卻不也都化險為夷嗎?不料此番收斂鋒芒,轉性向舊約字句哈腰,反倒遭受前所未有的羞辱,被人像拖死狗般給攆出來,恐怕是保羅及出餿主意的耶城長老們所始料未及的。(聖邪擂台賽上,求生之道就是迎頭痛擊,臨陣退怯只會被修理得更慘)

此事稍前,按《使徒行傳第十六章》的原文記載,保羅也有一次迫於形勢無奈,不得不屈服在猶太人根深柢固的強大傳統壓力下,就是第二次海宣之行時,他竟替提摩太行割禮。深知『潔淨』與否,在乎的是『信』,而非『洗不洗、割不割』的保羅,他慶幸只曾替兩、三個家庭按新約之吩咐『施洗禮』外,從不向其他人施洗【林前一14、16】,如今竟替人照舊約的規矩『行割禮』,也太匪夷所思了吧!不知說那句『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及說『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霝,不在乎儀文』的是誰?

我何以敢肯定保羅替提摩太行割禮這檔子事,是向『守律法派』示弱妥協呢?因《加拉太書第二章3~5節》中提到另檔子事,就是身家背景年紀與提摩太相仿的提多,保羅就沒有替他行割禮,且是刻意不去行的。從經文的字裡行間透露,那活在新約恩典中的,從此就不在律法管束之下了,『不行割禮』實乃猶太人在基督裡可以享有的自由與特權,但偏偏“舊皮袋”裝不了這等“新酒”,初代教會瀰漫一股『信心+行為=稱義得救』的制式公式,硬是強押自由身重回律法的牢籠下,而保羅深感事態嚴重故堅不退讓,故意不給提多行割禮,好向『守律法派』示威叫陣,以確保『福音能救人脫離奴僕之軛(律法)的轄制叫人得以自由』之新約真理能存續於教會中,言下之意,『守律法派』已到了隻手遮天的地步,保羅惟恐再不吭聲的話,『基督叫人自由』的寶貴道理就會蒙塵消失了。

只要兩相比較保羅替提多與提摩太處理割禮的不同方式及原因,就可清楚一為示威毫不妥協、一為示弱委曲求全了。我無意抓這條辮子就痛貶保羅的不是,我當這是“美麗的污點、可理解的錯誤”,讓我們看清保羅不再是個講台刻意哄抬出來的高不可攀之神性人物,他同其他出現在《聖經》中的人物一樣,於人格上或行事上難免有軟弱差錯,他這個人脾氣火爆難相處,常與同工鬧意見【徒十五36~39】,這些缺失都被忠實地記錄在《聖經》中,好教我們明白,只要是血肉之軀就免不了拖情帶慾,也難逃人性的試探,因此,就算一時迷失在牢不可破的世俗羅網裡,也沒啥好不齒的。

重點是,跌跤後的保羅並未賴在原地不起來,看他邁向羅馬就義的最後一程中,那股『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衝勁,在好幾場的公審中,面對滿堂充滿敵意的猶太同胞之無情攻訐不再退讓,我想不會有人拿先前的糗事來訕笑,跌幾個跤撞幾個苞又何妨,蓋棺論定時毫不減損其一生勳功啊!

《聖經》不單要我們從中學習個人長處,更要以他們的短處為借鏡,但講台總把初代使徒塑造成遙不可及的超凡人物,並拿使徒們行偌大的神蹟奇事與成就偌大的事工,來表彰他們的成功偉大。然我要說的是,神蹟與聖工的真正推手是聖霝,身為工具的僕人只是沾光罷了,何況,吸引眾人稱羨的明星僕人,實因從主人那裡領受過人的才幹與本錢,故賺得比別人多也是應該的,所以一個人的成功偉大與否,另有評鑑項目。

在迎合或抗拒世俗潮流的態度上,是您個人的抉擇,聖霝於這項考驗上,介入干預較沒那麼明顯,予人較大的自主空間,故一個人的成功偉大與否,端看面對世俗壓力與逼迫時的態度。

彼得真的是討罵,《使徒行傳第十章》中就記載,聖霝擔心彼得那冬烘腦袋會拒絕外邦人哥尼流的邀約,故於房頂樓閣上賜給彼得三次相同的異象,聖霝反覆啟示他『上帝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俗物』,並親口曉諭囑咐他『無論什麼人,都不可看作俗而不潔淨的』,才隔沒多久,在安提阿教會的那場飯局裡,彼得將所見所聞的聖諭忘得一乾二淨,又落入『不可同不潔的外邦人同席』之世俗成見罣礙中,您說彼得被保羅罵得冤枉嗎?

回頭看看您身邊的弟兄姐妹,有許多是再平凡不過的了,他們沒有炫人的職份與恩賜,但他們決志掙脫祖宗所遺民間信仰包袱,從拜拜的家庭走出來,他們雖未碰過像保羅那大馬色的震撼經歷,也沒彼得那閣樓奇遇,可是,『沒看到就信』的他們,卻不畏怯親族壓力與鄰舍異樣的眼光,難道不比『看到才信』並曾屈就世俗權勢的保羅、彼得、巴拿巴偉大嗎?

『看到聽到而不去行』該懲該罵,『沒看到沒聽到卻去行』應獎應賞;所以,真正的偉大成功是要在平凡中去發掘的,那吸引眾人嘖嘖稱奇的大能大力大事工,還是歸榮耀給上帝就好,勿過度往僕人臉上貼金了。曾自毀立場的保羅也好、曾三次否認耶穌的彼得也好,他們就跌跌撞撞跑在我們的前面,為所有疲憊羞赧的天路客,親自示範奪標的訣竅,而您看出門道了嗎?

這場賽事的成敗,是要等到蓋棺才論定,因此『最後一仗』至為關鍵。您若是裁判主考官,那從來表現不俗,但生死關頭卻臨陣退縮的選手,與途中雖曾軟弱跌跤,但最後衝刺時卻義無反顧者,您說,哪個令人激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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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祈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