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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單元來談談『台灣主權』,但請大家別誤會這是篇申論『統獨議題』的政治性文章,因不管『台灣主權』最終塵埃落定於『統一』、或是『獨立』,皆不符合台灣成為先知以賽亞預言中的“末日東方地極避難海島”之資格條件,因不論台灣最後是『綠』、還是『藍』、或是『紅』掌權,甚至插上『星條旗』變成美國海外最遠的一州,在在都會讓台灣產生實質的“主人”,而“東島方舟”既然是為了收容庇護來自四方各族之『神聖遺民』,那麼,台灣維持目前『懸而未決之無主孤島』的曖昧身份,恐才是上帝的心意,也是那名為『奇妙策士』者的智慧安排!

台灣自五百萬年前被拱抬浮出海面以來,直至十七世紀荷蘭人佔據台島建立起頭一個殖民政權為止,台灣於此漫悠歲月裡,總處於原始土著聚落散居分治的局面,長久生息於島上的平埔族、高山族之習性,大異於海峽對岸的閩人,反倒與菲律賓、印尼的土著較類似,這些在不同時期來到台灣定居的先住民,一直以來都保有其傳統的生活模式,直到十七世紀強勢的西方文化及左近的華夏、大和文化一波波洶湧衝擊台島後,才令先住民的文化瓦解丕變。

或許凱達格蘭族、噶瑪蘭族可以誇口他們是『縱橫北台灣之主人』,而西拉雅族、馬卡道族可以倡言他們是『世居南台灣之主人』,又或者卑南族、阿美族可以大聲地說他們是『睥睨東台灣之主人』,而泰雅族、布農族、曹(鄒)族可以驕傲地說他們是『剽悍雄踞台灣高山之主人』,但就是沒有哪一族,包括已從歷史上消逝的、或如今還活躍生息於島上的族群,敢說自己的先祖是『曾經統治過全台灣之主人』,從沒有哪一先住民族足以代表全台灣發聲,而十七世紀以後,島上陸續建立更替的各個殖民政體,清一色是外來的入侵政權,其壽命皆短促不長,像荷西政權佔台只37年,明鄭治台只22年,滿清領台只212年,日本據台只50年,來自大陸的國民黨遷台只55年還是得輪替在野,而且有的似乎治權僅及於平地而已(只能統治平埔蕃,無力控管高山蕃),根本不足以號稱“代表全台之主人”。

其實,台灣也曾獨立建國過,就在馬關條約割讓台灣予日本的翌月,群情激憤的台民在法國的建議慫恿下,有模有樣地宣佈成立『台灣民主國』,首都定於台北,年號永清,國旗為藍底黃虎。1895年5月15日,丘逢甲、唐景崧等以『全臺紳民』之名義昭告:『臺灣已為清廷棄地,百姓無依,唯有死守,據為島國,遙戴皇靈,為洋屏蔽』。復又申:『臺灣島為民主國,官吏皆由民選,會議決定推舉巡撫唐景崧為民主國總統,丘逢甲為副總統兼義軍統領,劉永福為民主大將軍』,同時致電呼籲各國承認『臺灣獨立建國』。5月25日唐景崧正式就任大總統,並發表『獨立宣言』,升『虎旗』放禮砲21響,各國駐台洋行之軍艦商船也鳴砲鳴笛慶賀,所以『台灣民主國』是為國際所承認的亞洲頭一個民主制度國家。

日方獲悉後馬上發兵征台,5月29日日軍在未遇抵抗下登陸鹽寮,『台灣民主國』中樞高層中第一個開溜的是台灣首富林維源(板橋林家花園的地主),他本被推舉擔任議院議長,但見苗頭不對便推拖不上任,在倉促捐銀充當軍餉後舉家避走廈門,一時間富豪商賈爭相仿傚出走;接著,大總統唐景崧見狀,祕密將私款61萬美元委託英船運往大陸,6月6日,唐景崧由淡水搭上德艦逃往廈門,只幹了13天的總統就臨陣脫逃;隔天,日軍未發一槍一炮下進入台北城,駐守台中的副總統丘逢甲聞訊,也挾帶巨額軍餉從梧棲登船棄逃廣東;10月21日日軍挺近嘉南平原,鎮守臺南的劉永福,一早還集合部隊慷慨激昂訓示要誓死抵禦日寇,一副願與台灣共存亡的模樣,但夜半時摸黑搭船逃回廣西故鄉,一代抗法名將也晚節不保。

一堆來自對岸原是清吏轉任的『台灣民主國』各級主官相繼捲款潛逃回鄉,本屬清八旗兵的民主國正規士兵,雖擁有新式精良武器,但卻淪為強梁槍口對內四處打家劫舍,一場台灣有史以來絕無僅有的『獨立戰爭』,在始終不認為自個是台灣人的官方未發一兵一卒、一砲一彈的情況下臨陣脫逃草草收場,那叫外國人看笑話的『台灣民主國』,不到幾天功夫就短命夭折了!

雖官方棄守,但各地民團為保鄉衛土卻自動自發起義,只是武器配備簡陋難敵日精銳的近衛師團以致犧牲慘重,不過卻也迫使從台北推進到台中只花一個禮拜的日軍,從台中打到台南時得耗費四個多月,並三度派兵增援才綏靖全島,著實讓日人見識到台民之剽悍敢戰。

廿一世紀的今天,台灣若真要再來一場『獨立戰爭』的話,一旦中共解放軍壓境時,哪位大官紅頂商人會捲款攜家潛逃海外,哪個雙重國籍的台獨份子會臨陣脫逃,誰又會當“第五縱隊”扯後腿搞內應破壞,最後還得靠誰來執干戈上陣當砲灰,大家可得惦量惦量,畢竟百年前那場鬧劇笑話之殷鑑不遠矣!

縱觀分析世界歷史上『獨立戰爭』之成功案例,台灣其實並沒有符合的條件,要是台灣隨從海外那批台獨份子起舞,莽撞發動『獨立建國』的話,於此大環境下必敗無疑!台灣真要想『獨立建國』就得『等』,等到中共極權政府自己崩塌瓦解時,台灣才能安全地走自個的路。兩岸之政治關係就像台灣海峽之地質結構一樣微妙,骨子雖相連表面卻分據,『若聚若離』才是最恰當合適的兩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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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代就台灣人而言,是個血腥的年代,島內有『二二八、白色恐怖、軍事戒嚴』的箝制,島外則是國、共不斷上演的海空戰役,眾多的青年才俊被吞噬在『黑水溝』裡,這方黑潮海流在那肅殺的年代染得血紅通通,是頁不堪回首的記憶。(由於黑潮支流匯聚澎湖海域,其海象凶惡船難特多,自古就是兩岸之天險,故台灣海峽素有『黑水溝』之稱)

1960年代,『韓戰、八二三金門砲戰』後的台海少了煙硝味,兩岸步入了『冷戰』的氣氛中,自此中共解放軍無力渡海血洗台灣,相對的,國民黨軍也無能反攻大陸去,使得1970年代之後的廿、卅年間,台灣雖頻頻於外交戰場上重挫失利,但堪慰的是,因戮力於經濟發展而繳出了亮眼的成績,這期間雖然島外暗潮洶湧,又是遭盟邦斷援斷交、又是退出聯合國當棄嬰孤兒,但島內卻是有史以來最安定富庶的年代,這真是項奇蹟,因世上絕無那塊寶地像台灣能在重重外憂下內富的。

邁入廿一世紀的台灣,在政黨輪替後因朝野惡鬥以致府院空轉,在兩岸關係解凍後產業資金大量外移登陸,『空洞化』註定成為台灣的惡夢。中共的崛起打破了兩岸的均勢,將近千顆的短、中程飛彈日夜瞄準台灣,『支持台灣獨立、反對兩岸統一』的台灣人從35%激增達60%,扁政府有意在2008卸任前,致力於『正名、制憲』往『法理台獨』的目標躁進,很可能海峽兩岸將呈現劍拔弩張,逼近兵戎相見之臨界點,台海眼下恐怕會躍升全球軍事衝突危險指數最高之紅線區域之一。

由於兩岸對立早已跳脫『國共相爭』之內戰格局,其直接威脅著東亞一帶之安危,甚至波及影響整個泛太平洋地區,最嚴重的是,一方狹窄『黑水溝』勢將引爆中、美兩大東、西帝國霸權之對峙白熱化(美歷任太平洋軍區總司令皆口徑一致表示:『美軍遲早會因台灣問題與中共起軍事衝突』),而一旦兩岸交火,極可能就是點燃三次大戰的前哨戰。

從『兩國論』到『四不一沒有』又變成『四要一有』,台灣形同已向制定頒布『反分裂法』的中共攤牌了,國族統一意識高漲的對岸,其發兵血洗台灣實屬遲早的事。雖然,『台灣宣佈獨立』一直是中共是否出師渡海的“容忍底線”,但實際上,『美方對台之態度』才是中共是否孤注一擲的關鍵。咸信,美方若力挺台灣到底,中共除了咬牙切齒外,又奈我何!

這是否暗示著台灣前途繫於美國呢?答對了!百年來因著詭譎複雜的歷史事件,才陰錯陽差地演變成『台灣現階段暫時歸美國所管轄』的突兀。有沒有搞錯啊!美國現擁有對台管轄權?一點都沒錯,所以阿扁每次快人快語後,都得派遣特使小心翼翼地向美方解釋緩頰,連辦個『公投』都得先將“題目”知會白宮首肯,而『公投』的“名稱”也因美國有意見而一改再改。還有,台灣無論申請加入任何的國際性組織,端視美國點不點頭,否則還不是白忙一場。就連『總統520就職演說、總統元旦文告』等講稿都得先經美國過目才成。所以囉!只要兩岸一有風吹草動,美航空母艦戰鬥群總在第一時間巡弋台海,責任嘛!不過,6000億的軍購清單一開出,可不管是不是堆破銅爛鐵,台灣都得乖乖買單。

台北當局之所以對白宮如此卑躬屈膝,還不是全因『美國才是台灣現階段的“背後代理大老板”』之故,那坐在博愛特區總統府裡頭的“二老板”,對老美能不唯唯諾諾、言聽計從嗎?當然,華府與台北絕不會公開承認此一事實,因不想刺激北京嘛!唉,台灣人不能自己當家作主,還得看“阿豆啊”的臉色過日子,也太窩囊了吧!不過話說回來,鎮日活在『謊言』所撐起的“自尊、自信、自滿”中,那恐怕才是島民最大的悲哀吧!

信上帝就是信真理,沒有真相又何來真理,又怎會有真實的信仰呢?親愛的寄居台島之天國子民們!請先拋掉『藍綠情結、統獨思維』,從以下的真相中揣摩上帝之攝理,在以往威權獨裁者統治下不許人民挖掘的禁忌領域裡,其實刻劃著一道道上帝良善美意的痕跡,否則島上百姓老早人手一本『毛語錄』,唱著『東方紅』踏步踏了。

1894年朝鮮發生『東學黨』之內亂,遂向宗主國大清求援,在清軍抵達朝鮮之同時,日軍也以護僑為名開抵,東學亂黨見兩軍之陣仗不戰而潰。亂平後,清方照會日方不得干預朝鮮內政要求兩軍同時撤兵,但遭日方嚴拒,日方索性挾持朝鮮王室,下令驅逐朝鮮境內所有華人離境。滿清見已無轉圜餘地遂向日本宣戰,『中日甲午戰爭』爆發,打了百多天清軍頻吃敗仗,遂央請美國出面斡旋調停,但經明治維新後的日本,其少壯軍人傲慢不可一世,根本不賣美方情面,氣得老美破口大罵日本是『穿著文明外衣而具野蠻筋骨的怪獸』,說簡單點就是『衣冠禽獸』啦!

1895年初,北洋艦隊全軍覆沒,清廷見大勢已去派李鴻章前往日本議和停戰,簽下賠款割地的《馬關條約》,之後,德、俄、英、法群起傚尤,紛紛向清廷強索『租界地』。《馬關條約》內容中,以『割讓台灣與其附屬島嶼及澎湖列島“永遠”予日本』影響最是深遠,而百年前這一場『中、日、韓、美』間之恩怨情仇,竟造成『台灣剪斷與大陸之臍帶』的意外結果。

若以『所有權狀』的觀點角度來看『台灣主權』之變化,那麼,在四百年前左右,台灣是荷蘭的殖民地,『台灣所有權狀』上之所有人曾短暫地填寫上『荷蘭政府』,而在此之前的漫長歲月裡,平埔與高山原住民部落散據島上,但從未結盟為夠格代表『台灣主權』的單一政治實體;接著,鄭成功打敗荷蘭,兩方於1662年在安平古堡簽約正式轉讓,『台灣所有權狀』之所有人改為鄭氏的『東寧政府』;不久,鄭成功之孫鄭克塽降清,清廷於1684年在台正式設『台灣府』隸屬福建省管轄,該『權狀』又易主改成『滿清政府』;然1895年《馬關條約》一簽,滿清已將台灣賣斷過戶給日本,『台灣所有權狀』之所有人自然而然就換成『日本政府』了。不管台灣人民對『從未徵詢島上住民意願』的歷次交易滿不滿意,就國際法而言,都不得不接受『台灣已非中國之領土』的事實了。

中共一直向國際嗆聲說:『自古以來,台灣就是中國不可分割之領土』,但此言根本與事實不符。昔日荷蘭撤出澎湖要塞改佔據經略台灣時,明政府與荷方達成雙邊協議,即『荷從此不再思圖反攻澎湖,明則對荷據台不加干涉』以作為條件交換;當明鄭奪台作為反清基地在島上建立起新政權時,並不見滿清干涉,甚至明鄭叛將施琅率清水師攻克台灣後,北京紫禁城裡的康熙聞奏報還坦言:『台灣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連即位的雍正也說:『台灣地方自古未屬中國』。消滅明鄭後,群臣皆表『棄台』,獨施琅力陳『一日棄之,必不免為逃軍流民土番等嘯聚巢穴,或為荷蘭人再據』,康熙採納施琅建言才決定設『府』寓兵屯墾,不過,康熙對孤懸之島依舊興趣缺缺,遂將台灣打賞給施琅作『勳業地』,島上稅收也歸施琅所有,故台南有將軍鄉之稱,可見滿清從未在乎過台灣,後來隨手拋給日本也不足為奇了。

中國五千年王朝迭替中,台灣真正納入中國的版圖,只有滿清於1684年設『台灣府』,到1895年簽《馬關條約》為止,前後不過212年而已,『自古以來,台灣就是中國的固有疆土』此言差矣!大陸拍攝的清朝宮廷古裝劇『康熙帝國』中,把實際上對台漠不關心的康熙,篡改成一日不收復台灣,就一日食不知味、睡不安寢的愛台模樣,實是演慣假戲的中共對台『統戰』之宣傳技倆。

好,就算台灣割讓給日本了,但二次大戰期間國民政府不是有向盟國要求『台澎歸還中華民國』嗎?確實是有這回事,但正因蔣介石這一索討,才讓『台灣主權歸屬』從簡單變複雜的,在此之前,台灣並不存在主權爭議,因每次產權轉移都“銀貨兩訖”交割得清清楚楚,至於戰後怎麼來處理台灣,聯合國也早已擬妥方案了。可是,教科書不是記載《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宣言》中,列強發表『台澎歸還給中華民國』的共同聲明嗎?既是這樣,台灣應屬中華民國不是嗎?想想,若真如教科書所言,那『台灣問題』不早就塵埃落定了,又怎會爭論一甲子而不休呢?其中必有蹊蹺。

滿清這個不肖敗家子,將祖產賣的賣、租的租,台澎是屬“讓售地”,港、澳則屬“租借地”,本質上完全不同。“租借地”的『所有權狀』上之所有人還是地主『滿清政府』,只是租約期限內的使用權歸承租人(列強)罷了!但“讓售地”無論是所有權或使用權皆與原地主毫無瓜葛了,這該是『買賣租賃交易契約』的基本常識吧!故孫中山於1911年推翻滿清所建立的中華民國,其能合法繼承自滿清的領土範圍,應該非常清楚了吧!

關於港、澳等『租界』的所有權,在中華民國推翻滿清之際,順理已由中華民國繼承了,後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又推翻中華民國,港、澳所有權於焉落屬中共名下,但不管地主換幾手,還是得依循『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所以中共得乖乖地等到1997、1999年,英、葡與前前地主滿清訂的租約期滿時才收回港、澳兩地。另也有承租人同意向新地主提前解約的,如租借上海、漢口、廣州的美、英、法等國,在二次大戰後感念國軍之貢獻,於租約未滿之際就主動拋棄條約所載之權利(廢除不平等條約),你情我願下將『租界』提早歸還予滿清的繼承人中華民國。

但契約上註明“永遠賣斷”並完成“過戶手續”的台澎,根本沒有『歸還』的問題,這是談『台灣主權』時應有的認知。它必須循法律途徑解決,訴諸民族情感無濟於事,只會讓問題更形複雜,為之大打出手更是野蠻不智。先人生前合法讓售之產業,繼承的後人豈能硬不認帳,還以拳腳脅迫強奪,這不是地痞流氓是什麼?

中華民國建立之初,孫文於1912年所頒布實施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其《第一章總綱‧第三條》清楚載明:『中華民國領土為二十二行省,內外蒙古,西藏,青海』。看到沒有,台灣不在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內,就連蔣介石於1936年頒布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簡稱《五五憲草》),其『固有疆域』中依然沒有台灣。打從《馬關條約》簽訂,到日本戰敗聲明放棄台灣這五十幾年間,『日本是台灣的合法地主』此乃連孫文、毛澤東也不敢否認的事實。

或有人憤慨地說:『滿清將台灣奉送給日本,並未徵詢台灣人民的意願』,其實有!《馬關條約第五款》規定:『限兩年內,日本任便台灣人民變賣產業遷居界外,限滿之後未遷徙者,均視為日本臣民』,也就是說,日本有給予台灣百姓兩年的『選擇寬限期』,期限一到,凡留在台灣的均視同自願加入日本籍。李登輝被批『著日本軍裝、取日本名、入日本籍』,其實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乃天經地義,沒什麼好苛責的,生在那時代只有唱『三聲無奈』。(日本統治中期以武力鎮壓台島反日勢力,特別以形同滅族的手段對付高山族先住民,正是因日方覺得『既然自願留下為何還反抗』,故狠心下毒手。反觀國民黨接收台灣時,可沒給什麼寬限期,馬上就來個『二二八』大屠殺,難怪老祖父輩的興高彩烈喊『天皇萬歲』,對『蔣總統萬歲』則興趣缺缺)

正因那時期,台灣是日本的領土、台灣人是日本人,所以『台灣慰安婦』與『原住民高砂義勇軍』的對日官司,從不見國民黨及民進黨政府出面協助向日本討公道,因沒有立場嘛!由於『日本軍民有義務為天皇效力及犧牲』,所以法院屢判日方勝訴,故『台灣慰安婦、原住民高砂義勇軍』的官司一點勝算也沒。『台灣慰安婦』與『高砂義勇軍』的後人應務實地朝『銀餉積欠苛扣、遺族撫恤與日本本土軍人差別待遇』上力爭才是。由於台灣是日本透過合法締約手續取得的領土,不同於南洋諸島是日本非法軍事佔據,日本處理對台與對它國的傷害補償不可能同調,這是站在法理上的基本認知,你可以義憤填膺但不可蠻橫,理性繼承歷史之結果,方能冷靜伺機創新局。

有人或會認為:『當年,日本打敗滿清奪走台灣。現在,中華民國打敗日本搶回台灣,一切名正言順嘛』。大錯特錯!名既不正、言也不順。首先,戰勝國未必能對戰敗國予取予求,特別是與戰敗國主權轉移有關之事項,須藉由和約訂定來合法繼承,否則就是『非法佔有』,國際間不予承認,這點等會再就『國際法』進一步說明,先來研究『中華民國打敗日本』這句話有沒有問題!

二次大戰之初,美國身陷經濟蕭條下,本想置身事外不願參戰,但日本偷襲珍珠港硬是把老美給拖下水,山本五十六絕對沒有想到,他這一揮鞭竟抽出個人類史上最強悍的帝國來。美軍加入戰局後,全球分成兩大戰場,盟軍與德、意周旋的『歐洲戰區』,及盟軍與日本對決的『太平洋戰區』,這兩大戰區的盟軍最高統帥,分別由艾森豪與麥克阿瑟這兩位美軍指揮官擔任,而這兩位五星統帥又得聽美國總統的吩咐行事,那真正掌握全球最大權力者是誰,清楚了吧!

『中國戰區』之最高指揮官是蔣介石,其隸屬麥克阿瑟的『太平洋戰區』所節制。『中國戰區』幅員涵蓋中國、緬甸、印度三地,但並不包括台灣,因台灣歸屬緊臨『中國戰區』的『中央太平洋戰區』所負責。『中國戰區』以國軍為主力,『中央太平洋戰區』則以美軍為主力,所以,台島上的日軍壓根兒從未與國軍照面交鋒過,其對手是美軍。雖然國軍為『中國戰區』的付出是有目共睹的,但『國軍為台灣犧牲奉獻』,叫這話從何說起呢?且舉世皆知,日本天皇之所以宣佈無條件投降,主要還是因美軍在廣島、長崎投下兩顆原子彈的緣故,唉!『中華民國打敗日本光復台灣』實是不為國際所承認的表述啊!

就『主從統御倫理』而言,蔣介石須聽命於麥帥,而麥帥須受遣於美國總統羅斯福。當年,『太平洋戰區司令部』正式接受日本天皇遞降書後,麥帥才轉達羅斯福總統所核准的《第一號指令》,其命令『中國戰區』的日軍向蔣介石投降,該指令同時把不屬於『中國戰區』的台灣也委任蔣介石接收,故蔣派何應卿,何再遣陳儀抵台受降。

當時,除美國外的其它盟國皆反對把台灣送給中華民國,但美國卻打算一段時間後,再把台灣交給中華民國,因此羅斯福安排國軍來個跨戰區接收,著實給足了蔣面子(羅斯福為何力排眾議獨厚於蔣,箇中原委等會再述)。但後來國民政府剿匪失利丟失大陸大片江山,以致美國政府對軍紀敗壞官僚貪腐的蔣政權心灰意冷,這才改變『台灣歸還中華民國』之初衷,是蔣自己讓煮熟的鴨子飛了,怨不得誰!現繼續來看『國軍受白宮之託接收台灣』之象徵意義為何?

1945年國民黨軍隊能登台接管,完全是憑藉『太平洋戰區司令部』之授權,是履行美國總統之指令來台執行『暫時託管』。所以,陳儀被指定需搭乘美國軍艦抵基隆,且台北中山堂受降會場上,懸掛的是聯合國旗幟,外加中、美、英、法、蘇五強的國旗與五國元首肖像,這一切在在說明,國軍能大搖大擺地進駐台灣,完全是上級所授權,這上級雖是聯軍統帥麥克阿瑟,實際上是美國的白宮,這一點蔣心知肚明。所以,『戰後日本領土下的台灣主權歸屬,真正決定權在美國』,因日本天皇是向美軍投降的,打敗台島日軍的也是美軍,千萬不要再誤以為中華民國可以左右台灣主權歸屬了。

身為台灣的一份子,底下所談的就非得搞懂不可。就『國際法』而言,執行『太平洋戰區』指揮權的美國擁有對台的『主要佔領權』,被美國授權執行接收台灣的中華民國,被賦予對台的『次要佔領權』。然不論『主要佔領權』或『次要佔領權』,皆屬『暫時託管』狀態,終究還須待聯合國監督下完成『最終主權轉移』確認。現在你知道『現階段台灣真正的幕後大老闆是美國』的道理了吧!因此,不論往昔的獨裁元首,或現今的民選總統,全都是『台灣最終主權』尚未完成法定確認程序前,聽命於白宮的傀儡影子政權而已!很刺耳,但卻是真話,戰後的德國、日本及眼前的伊拉克就是最好的例子。

戰敗的德國因被盟軍分佔而分裂,蘇聯施行『主要佔領權』的地區稱東德,美國施行『主要佔領權』的地區稱西德,舉凡東、西德的軍政、司法、財政皆聽悉美、蘇之擺佈,一直拖到1990年簽訂《德國最終解決條約》,美、蘇同時交出『佔領權』結束長達55年的『暫時託管』,德國才統一成為擁有完整主權之獨立國家。同為戰敗國的日本則幸運多了,美國執行『暫時託管』不到8年,於1952年就交出『佔領權』使日本由『託管佔領地』恢復為主權獨立之國家。

2003年美、英聯軍打垮海珊政權,但聯軍並不能因軍事佔領伊拉克,就堂皇地宣佈擁有伊拉克的『最終主權』。依聯合國的章法設計,聯軍只能在伊拉克設立『行政長官公署』以執行『暫時佔領權』,後於2004年6月底,聯軍乖乖地還政給伊拉克人民了。沿引此例,就是要提醒大家回憶一下,當年國民黨接收台灣時,台灣最高行政單位是不是『行政長官公署』?陳儀、陳誠是不是先後擔任『行政長官』?聰明的你,是否釐清『國民黨軍隊只是被聯合國賦予“暫時佔領權”,台灣的“最終主權”猶待轉移』,而聯合國對『主權轉移』的法定機制是『公民自決』。

中國軍隊接收台灣的初期,就露出其妄為亂紀的軍閥本質,接二連三僭越『受託暫管者』應有的分寸。譬如:1946年『行政長官公署』擅自發佈緊急命令,在美國尚未締約結束託管,台灣百姓尚未自決其『最終主權歸屬』下,就強迫『台民自光復日起恢復中華民國國籍』,使得台灣人莫名其妙變成中國人;又,1947年『二二八事件』後,在未經聯合國同意下逕自將『行政長官公署』撤銷,改組『省政府』,把主權尚未定調的台灣改制為『中華民國台灣省』。

台灣人那懂什麼『暫時託管』、『軍事佔領不移轉主權』、『最終主權待公民自決後確認』等《聯合國憲章》之規定,個個誤以為『台灣就是中華民國的一省』,少數懂得的菁英知識份子,早在『二二八』與後續的清鄉屠殺及『白色恐怖』中被未審槍斃了。影響所及,島內百姓關著門自以為是“主權獨立的中華民國國民”,但踏出國門卻沒人承認、沒人尊重的尷尬窘態,這全拜蔣政權藐視國際公法所賜,而他也為自己種下覆亡的惡果,不久,所有盟邦通通和他翻臉,真是現世報。凡執政掌權者更是要知法守份,不然下場一定會很慘。

雖然監察院宣稱已完成『二二八事件』的真相調查報告,但其中從上海開赴台灣的國軍21師肆意屠殺百姓一節,是否為南京的蔣介石親自下令的;還有,整個事件從武力鎮壓到綏靖清鄉遭殘害者眾,太平洋戰區司令部與白宮究竟知不知情呢?只要這兩點疑雲未釋,『二二八』就不能算真相大白,沉冤猶未雪、公理正義猶未彰。戰後等候自決獨立的地區,沒有一個像台灣如此腥風血雨的,這全因僅擁有對台『次要暫時佔領權』的蔣介石,自以為已擁有『最終主權』所致。

舊的『國際法』採『勝者為王』的『叢林法則』,然廿世紀《海牙公約》、《日內瓦公約》相繼頒佈後,『叢林法則』已被揚棄。新的『國際法』只容勝者擁有『暫時佔領權』,其『最終主權轉移』必須在聯合國監督下完成締約程序,這是為避免『弱肉強食』的保護機制。今天仗著拳頭硬就隨便出兵侵略併吞他人,是得不到國際支持的,更會惹來軍事報復與經濟制裁。

海珊垂涎科威特的豐富油產,於1990年揮軍入侵將科威特佔為己有,但以美、英為首的聯合國部隊隨即發動代號『沙漠風暴』的軍事掃蕩行動,硬是把海珊給打回老家去,聯合國並對伊拉克實施經濟制裁,使得海珊政權一蹶不振,這就是現代『國際法』對窮兵黷武者之箝制。今天,中共若膽敢對台出兵,聯合國也會如法炮製將解放軍轟回對岸去。(中共深諳此點,所以犯台戰術絕非大搖大擺地“諾曼第式”之『登陸佔領』,而是以導彈及轟炸機實施出奇不意的『空襲癱瘓』)

二次大戰期間,分別於1941、1942、1945年簽署的《大西洋憲章》、《聯合國宣言》、《雅爾達協議》,都反覆在陳述一項『國際公約』,那就是『二次大戰後從敵國分離的殖民地領土,暫由聯合國託管,最後達自治獨立之目標』,此項具備法源基礎的『國際共識』正式議決列入《聯合國憲章第76、77條》中。戰後,各個殖民地在聯合國監督下依約如期先後完成獨立建國,就唯獨台灣被“技術性”地排除在外,拖延了一甲子仍懸宕未決,這全因蔣介石開尊口攪局。

『戰後讓殖民地領土自治獨立』乃盟國凝聚之普世約法,萬沒想到,蔣竟不識大體地提出與該精神相抵觸之要求----『索討台灣』,列強巨頭們自然不悅,英相邱吉爾還破口大罵,蔣也留給外人『一介武夫』之形象,遠比不上抗日名將孫立人給外人的評價。

早先,美國曾向蔣承諾,在歐洲戰事抵定後,將自緬甸南部登陸,經雲南陸路借道中國再東渡日本,即『緬南作戰計劃』。蔣對此計劃期待甚殷,一來可借盟軍武力擊潰日寇,二來可壓制土八路(共軍)渡江南侵,可謂一石二鳥之計。然事與願違,美國成功開發B-29長程轟炸機與大型航空母艦,直接就可由海路直擊空襲東京,於是放棄繞道中國的『緬南作戰計劃』,造成『中國戰區』的國軍得獨力抗日。

美自參戰以來即『重歐輕亞』,傾全力對付希特勒以致對『中國戰區』關愛甚少,導致裝備簡陋的國軍在八年抗戰中陷於捱打劣勢,厚道的羅斯福總覺得對蔣有愧,因此當老蔣開口索討台澎時,自然興起把台澎送給蔣以為彌補的念頭,為此美、英展開激辯,最後各讓一步,列強們勉強達成共識,於開羅和波茨坦會議中,僅口頭同意『台澎交還中華民國』,但技術性地故意不舉行簽署程序,使得『歸還台灣』形同不具法律效力的“新聞聲明稿”。

開羅會後邱吉爾隨即在記者會上向媒體公開表示:『開羅公報僅具一般性目的』,而羅斯福則打算隔一段時間後,再遊說列強實現他對蔣的口頭允諾。很明顯地,邱吉爾是『敷衍』,羅斯福是『緩兵』,但就壞在老蔣『毛躁』一刻也不能等,自以為列強已同意台灣回歸中國,故打從接收台灣始,就以太上皇的身份霸道欺壓台民,造成數十年肅殺歲月終致民心背離。

蔣介石為讓台灣人民錯以為『中華民國擁有對台最終主權』,因此將列強巨頭口頭聲明的《開羅新聞公報、波茨坦新聞公報》,一廂情願改稱“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將兩篇毫無『國際法』效力的『新聞稿』,拿來充當『台灣主權讓渡過戶』的“契約書”,而其上連買賣雙方的簽名都付諸闕如。長久以來,對岸一再揚言『台灣是中國的一省』,所憑藉的也是這兩篇列強“技術性”存心耍詐的無效文件。(當年開羅與波茨坦會議的原始聲明稿上,皆清楚標示屬無法律效力的『新聞公報』,而非具法律效力的『和約、宣言』)

2004年5月,中共總理溫家寶訪德,於參觀波茨坦會議紀念館後說:『波茨坦會議有重大歷史意義,它確認了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從1943年的開羅會議到1945年的波茨坦會議,再到1971年第廿六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二七五八號決議文》,都確認台灣屬於中國的法律地位,現在“一個中國”原則為國際所公認』。兩岸政治領袖經常在國際場合,搬出這兩篇毫無法律效用的『新聞稿』來支持自己合法擁有台灣,到底是不懂『法』,還是『目無法紀』呢?當時盟國這一手『沒畫押,口說無憑』的技術性犯規,正為『在台灣全體住民公投自決其主權意向前,台灣最終主權不為任何現存之政治實體所真正擁有』預留伏筆。(《聯大2758號決議文》待會研議)

國民政府雖打贏抗戰,但勦匪卻一敗塗地,蔣政權被迫於1949年率兩百萬大陸軍民渡『黑水溝』,退居到受聯合國之託所暫管的小島上,祈盼藉天險以避赤潮。一開始,老蔣真的只把自己當『過客』,把台灣當『跳板』,故擬定『一年準備、二年掃蕩、三年成功』的反攻復國計劃,不過,蔣也知把整個中華民國政府給搬到一個《中華民國憲法》所不包含的島上(國際法定義此為『流亡政府』,一如德佔領法,戴高樂政府流亡英倫般),雖是暫棲可也說不過去,所以蔣絕口不提《中華民國憲法》,將之束諸高閣塵封,另搬來套《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同時宣布『戒嚴』以槍桿控制全島。那知局勢演變成反攻無望,『過客』落得老死異鄉,直到1987年『解嚴』,40年間叫許多台島菁英不是陪葬就是飄泊海外唱『黃昏的故鄉』,而大老板美國怎縱容二老板蔣幫如此為所欲為呢?

原本,盟國對貪污積弊的國民政府深痛惡絕,因此對蔣政權窩在台灣多抱撒手不管、任其自生自滅的態度,連蔣最大的靠山美國,也一改友善力挺的臉色,除電告責令駐華大使留在南京不隨國府遷台,準備與毛的新政權進行洽商外,美總統杜魯門還於1950年初發表《對華關係白皮書》,切斷對台所有的軍事與經濟援助,並將台灣踢出『太平洋防衛體系』之外,白宮此舉形同將躺在加護病房裡奄奄一息的國民政府之維生系統關閉,定意要其“安樂死”。

根據近年美國解密公佈的三份『CIA機密檔案文件』之內容顯示,民國37年底,國、共內戰勝負大致抵定,華府派遣密使來台與剛接任省主席一職才個把月的陳誠(陳履安之父)密商。華府授意陳誠在台另組新的政黨,與大陸的國民黨脫勾劃清界線,於大陸淪陷後,台灣由聯合國繼續監督,並正式委派陳誠的新政黨執行對台的暫時託管,美國每年會補助兩百萬美元的經費,華府更要陳誠轉達老蔣,他於兵敗日可執『政治難民』的身份來台接受『政治庇護』。

從這三份大陸淪陷前夕的『機密檔案』裡,就可以清楚看出美國早打算『一中一台』了,且不希望腐敗的國民政府播遷來台,但“忠君愛黨”的陳誠不敢接受美方的安排,讓蔣介石來台當個『政治難民』就好,反讓下野的蔣復行視事獨攬大權,箝制台灣達數十年之久。

教科書寫此段遷台滄桑史時,盡是諉稱『共產黨陰險刁鑽』、『友邦無情無義』,甚至還“牽拖”『為輸運大量日軍返鄉以致剿匪延滯』等藉口,但對於『國民政府亂紀腐敗導致兵敗如山倒』卻隻字未提。想想,蔣政權若不是糜爛至極,怎會被大陸人民所唾棄,所以,又怎能怪罪友邦心狠呢?加上適逢南斯拉夫共黨政府與蘇聯老大哥反目,因此盟國心中浮起『棄阿斗,另扶植毛與蘇聯交惡』的遐想及盤算,並蘊釀『由孫立人取代蔣介石』之計劃,但耿直的孫立人和盤向蔣托出,那知一片丹心竟換來33年的黑獄。孫立人、陳誠絕對是一代名將,但面對島上那幾十年間受冤屈的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屬,能不興『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之疚嗎?歷史是筆扯不清的爛賬,尤其是台灣歷史,其中人物的功過,就算蓋棺都難論定!

1950年3月,毛澤東、林彪在閩南集結達百萬的解放軍,打算『萬船齊發』以人海戰術一舉殲滅台灣的國民黨殘軍,但一場莫名『瘟疫』讓共軍損兵折將,渡海作戰的時間被迫延宕。6月共軍整補完畢正待揚帆『解放台灣、血洗台灣』之際,沒想到殺出個程咬金來----『韓戰爆發』,硬是打亂了老毛的佈局,也改變了老蔣及台灣的命運。

原本想拉攏中共圍堵蘇聯的美國,為免台海生變使得東亞情勢益添複雜,就在北韓南侵的當夜,美總統杜魯門旋即派第七艦隊協防台灣海峽阻止共軍橫渡,理由是避免台海點燃戰火引發第三次世界大戰,杜魯門並於次日發表『台灣海峽中立化聲明』,史稱《杜魯門宣言》,內容除強調『台灣如被中共佔奪,將對太平洋地區之安全,及於該區執行任務之美軍構成直接的威脅』外,還要求『國、共雙方不得互侵攻擊』,更明確聲明『臺灣未來之地位,必須等到太平洋安全恢復,及對日和約訂定,或者經聯合國衡量考慮後再作決定』。

羅斯福不顧列強反對,想將台灣私相授受與蔣,但繼任的杜魯門眼見國民政府腐敗,把江山都給搞丟了,因此毫無意願繼續執行羅斯福的對台政策。既然前政府的“口頭允諾”並不具法律效力,那麼新政府自然無踐履之責任,杜魯門一席『臺灣中立化,其未來之地位須經過聯合國衡量考慮後再作決定』之聲明,實已明確昭示『台灣問題將依循國際法,按《聯合國憲章》的既定原則處理』之方針,將前政府於開羅、波茨坦會議中對蔣的“口頭允諾”給正式否決推翻掉了,這並非美國政府『背信毀諾』,而是『回歸法治』。(當今全球共識是:各國所制定之法令斷不能凌駕國際法之權威,特別是與『主權轉移』之相關規定,當奉國際法為圭臬)

一場『韓戰』讓中共淪為自由世界的『公敵』,原本打算『棄蔣扶毛』的盟國,重新評估台灣之戰略地位,從此改弦易轍織起以台灣為中心的『太平洋第一島鏈』,以阻止赤流氾濫。蔣更因麥帥向華府力薦而起死回生,原本美國會中主張『擁毛貶蔣』的參眾議員一時都噤若寒蟬,朝野上下口徑一致高喊『扶蔣保台』,白宮下令重啟關閉的維生系統,大批美援物資絡繹運抵台灣,籠罩台灣的烏雲瞬間消散,因老毛跑去『抗美援朝』,正與美軍在鴉綠江畔廝殺,無暇在台海興風作浪,『韓戰』猶如蔣介石的救生圈。

白宮因應『韓戰』所發表的《杜魯門宣言》,將台灣劃定為『中立地區』,並『禁止國、共互侵』,雖然一時化解中共武力犯台的威脅,卻也阻斷了國民黨收復大陸的希望,因此當蔣向白宮請纓,願派遣三個陸戰師投入韓戰,渡鴨綠江反攻大陸時,雖有麥帥極力支持,但白宮還是不予採納,並緊急撤除麥帥之指揮權,將之調回國除役退休,顯見美國貫徹『台灣中立化』之決心。

當年,若沒有爆發『韓戰』,被赤化的台灣會是什麼模樣呢?又,白宮若同意麥、蔣聯手反攻,國民政府從台北勝利還都南京的話,台灣又會怎樣呢?上帝為何不讓台灣被關入鐵幕,同時也不讓國民黨離開台灣回老家呢?為什麼上帝要讓台灣活像個寄人籬下、仰人鼻息的國際孤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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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國夢碎的蔣只好繼續窩棲小島,由於蔣政權向來『黨、政、軍一體』,當自由世界必須倚重國軍來『反共抗俄』時,指揮國軍的國民政府就行情水漲船高,那控制國民政府的國民黨就走路有風,黨魁老蔣更是狐假虎威不可一世。但西方盟國觀念一向『黨、政、軍分離』,視國軍只是太平洋戰區聯軍兵力之一環,得聽奉白宮運籌帷幄,凡那時期參加軍旅的,應該對『美軍顧問團』在國軍部隊裡頭作威作福的景況記憶深刻。國軍雖地位重要,但『台灣當局』在老外眼中依舊是『流亡政府』,然因它扼處『島鏈』中心,於焉升格為『重要且合法的流亡政府』。

本被踢出『太平洋防衛體系』的台灣,搖身一變為『自由世界反共的最前線』,是『照亮西太平洋的屹立燈塔』,在台的國軍更扮演著『反共急先鋒』的要角,因此盟國對於受託佔領台澎的蔣幫之專制獨裁作風,以及他帶給島民的傷害也就睜隻眼閉隻眼,加上『國際法』賦予『託管佔領軍』擁有『管轄權』,並要求被託管地區的人民要履行『暫時效忠』,故1979年之前的國民黨對台灣而言是『外來政權合法受託履行佔領』,並非黨外人士所言的『外來的非法政權行非法佔領』。但由於『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佔台合法性乃來自美國總統的授權,當1979年『台、美斷交』時,形同“董事長”下令解除“總經理”的職務,台灣人民自然不必再對國民黨政權履行『暫時效忠』了。

一場『韓戰』讓老蔣的黨國鹹魚翻身,那原先被盟國內定取代蔣的孫立人可就倒大霉了。蔣氏父子臥榻之處豈容他人酣睡,故授意軍統頭子毛人鳳拿孫開刀,羅織“通匪謀叛”的莫須有罪名誣告孫及其部屬親信,將孫與少帥張學良同軟禁於台中達33年,孫所訓練出的軍官全遭排擠整肅、降階遣退,一代名將淪為政治鬥爭下的犧牲品,令人不勝噓唏。孫之部屬中有幾位信主的弟兄,後來加入『新約教會』投入高雄錫安山的拓荒行列,展開與蔣家王朝激烈的護山抗爭運動。

《杜魯門宣言》對台灣主權歸屬作如是言:『臺灣未來之地位,必須等到太平洋地區安全恢復,及對日和約訂定,或者經聯合國衡量考慮後再作決定』。白宮這番話彷彿是說,『台灣主權要塵埃落定之前提有二,一是待亞太地區戰火停歇;二是對日和約訂定;若不然,則由聯合國出面作最後解決』。美國主觀認為,『亞太之亂源中共一日不垮台,美國就一日不解除對台暫時託管狀態』,如此一來,台灣住民公投自決其『最終主權歸屬』,就無限期遭凍結擱置。

說白點,只要中共對美國的威脅一日不除,美國就不會鬆手讓台灣獨立建國,從這點就可看出美國打的如意算盤。今天,美國不必花分文軍餉,就有百萬的正規軍加上後備軍人為他日夜看守太平洋門戶,一旦他放棄對台『託管佔領權』,要想隨心所欲地支使國軍當他的馬前卒可就難了。(所以立委李敖才力擋軍購案過關,李敖堅持要老美免費提供武器給替他們看守門戶的國軍)

從美國執政的共和黨於2004年8月底出爐的『黨綱』中,就可窺見美國對兩岸之立場,『共和黨黨綱』中關於台海的部份內容節錄如下:『美國政府的政策是“只有一個中國”;美國反對中國或台灣“片面改變現狀”;美國否認北京有權將其統治,強加於自由的台灣人民;台灣是美國長久友人,所有關於台灣未來之問題必須和平解決,而且是台灣人民所同意的方式;如果中國違反上述原則而攻擊台灣,美國必會依《台灣關係法》適當回應,並協助台灣防衛自己』。『黨綱』同時譴責:『中共大力推動建軍,導致四鄰不安』。(《台灣關係法》文末詳述)

『台灣所有住民依其自主意願自決前途』雖是『國際法』賦予台灣人民的基本權利,然因其“但書”載明須等『太平洋地區安全恢復』後始行,也就是兩岸衝突消弭後,美國才會宣佈『結束對台託管』,聽任台灣住民自決其歸屬,在此之前,美國希望台灣維持既定的『中立化』,不得公投與主權相關之議案(國號、國旗、疆域),也不得擅自宣佈獨立建國,以免引發台海緊張把美國捲入戰火。目前,美國正忙於解決阿富汗、伊拉克、伊朗、北韓、以阿等棘手問題,加上頭痛的反恐作戰陷入膠著,美國說什麼也不願在這節骨眼上,因台灣的主動挑釁被迫與難纏的中共交戰,所以美國一直向從國民黨手中繼承對台『次要佔領權』的民進黨政府施壓,不斷要求台北不得“片面改變現狀”,並警告阿扁自制切勿玩火。

另,“但書”中的『對日和約訂定』又是怎麼回事呢?由於『國際法』對於『主權轉移』的要求非常嚴謹慎密,必須要舉行『公開締約儀式』的法定程序,如東、西德簽下《德國最終解決條約》後,美、蘇才正式結束託管,因此盟軍也要對日本締結終戰條約後,日本始能擺脫被託管的命運,而台澎原是日本的殖民地領土,故對日終戰條約裡頭,自然會對台澎的出路作安排。

日本於1945年戰敗,由於對各國賠償比率擺不平,以致終戰條約拖到1951年才締結,其從中作梗者即是老蔣。蔣獅子大開口,要求日本賠款總金額540億美元的40%,其它列強當然不肯,老蔣姿態傲慢一口價不打折,所以對日終戰條約談不攏只好懸在那裡。沒多久,蔣丟掉所有江山流亡台灣,列強落井下石也是蔣自招的,誰叫他老在國際會議上同人唱反調。(德總賠款200億美元)

1951年,二次大戰戰勝國加上戰敗國日本共51國,各派代表於舊金山簽署『太平洋終戰和平條約』,史稱《舊金山和約》。這個關係『台澎主權歸屬』的國際重大會議,聯合國竟故意不邀請國、共出席參加。當時,國際普遍認定『中華民國已於1949年覆亡於大陸,流亡台北的蔣政權並無簽署和約之權』,故台灣當局未獲邀請(先前因你擋路才讓對日和約無法順利簽署,如今落難誰甩你,怪友邦現實之前先檢討自己)。而初創的北京赤色政權,尚未被聯合國給予承認接納,且犯大忌地與侵略者金日成同戰線,正在朝鮮屠殺東道主美國的子弟兵,故白宮故意不邀毛與會。

《舊金山和約‧第二條》規定:『日本茲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群島的一切權利、權限及請求權』,但卻故意迴避不提將台澎主權歸屬北京或台北,這是美、英主導下的巧妙安排。此乃因當時『中國』鬧雙包,海峽兩岸皆自稱是『唯一合法的中國代表』,兩造各自引據《開羅、波茨坦新聞公報》,叫囂自己擁有台灣主權。

北京那廝正與老美扭打混仗,老美說什麼也不會讓老毛稱心如意,但若要日本把台澎讓渡過戶給才剛搞丟大片江山的老蔣貪腐政權,轉眼間難保不把台澎也葬送掉,加上台灣本身的防衛兵力,無論質與量根本不是一心想血洗台灣的解放軍之對手,於是邱吉爾及多國代表堅持『台灣住民自決』,因此在美國的授意下,日本僅於《舊金山和約》中聲明“放棄台澎主權”,卻技巧性故意“不指定受惠國”,其用意乃是將台灣的出路暫緩議決,留待日後由聯合國作主再行處置,因《杜魯門宣言》中在『必須等到太平洋地區安全恢復,及對日和約訂定』之兩前提外,還加了句『“或者”經聯合國衡量考慮後再作決定』的伏筆蹊徑。

真的,當時國際間沒有那個友邦認為台灣頂得住解放軍的人海攻勢,一致認為『中共剷除蔣幫殘餘勢力』只是遲早的事,今天若把台灣奉送給老蔣,明天還不是轉手落入老毛的口袋中,『島鏈』就被攔腰切斷,所以乾脆先故意安排讓兩造缺席,然後又指示日本不要把台灣過戶給蔣、毛任一方,真可謂用心良苦啊!《舊金山和約》這一手『不指定台灣主權新繼承者』的戲碼,完全是參照《杜魯門宣言》中『讓台灣維持中立化』的劇本在演。《舊金山和約》與會的51國,除『赤色聯盟』的蘇聯、捷克、波蘭拒絕簽字外,餘48國皆慎重提交各國的國會批准通過。

由於對日交戰的要角中國若從缺的話,『太平洋終戰和平條約』就失去完整性,美國雖在《舊金山和約》上賭氣故意不讓國、共雙邊參加,但還是得另外安排日本於一年內自行選擇國、共之一方作為『日、華終戰條約』之締結對象,因此日本倒向哪方,哪方就形同是『中國的合法正統代表』,為此國、共雙方均視為一等一的大事卯足勁在攻防拉鋸較量著。

東京原屬意找北京締結終戰條約,台北見狀不妙趕緊向美求援,美壓根兒不樂見日本與中共交易,故以『若與北京締約,美將不批准《舊金山和約》』向東京要脅,如此一來,日將繼續被美託管而不能恢復主權獨立自治。東京雖被迫須與台北簽約,但卻故意拖拖拉拉趁機向台北勒索,放話要蔣『放棄一切對日索賠要求』以作為條件交換,蔣為免夜長夢多只好咬牙忍痛答應,雙方於1952年簽下被國民黨視為救命符的《中日和約》,也稱《台北和約》。

原本姿態甚高對日索賠一毛不減的蔣,落得分文也討不到的窘境,為面子故只好編造『以德報怨』的世紀謊言,塑造一副寬宏大量既往不究的仁德假象;日本則是最大贏家,一夕間擺脫龐大債務得以全力復員建設,締造往後『日本第一』的經濟奇蹟;中共則跳腳抗議並隔海咒罵蔣是『慷他人之慨』。

值得一提的是,《中日和約》雖重申『日本放棄對台澎之主權』,但同《舊金山和約》一樣,《中日和約》還是沒有言明移轉台澎主權予那方受益,故今天統派學者常搬出《中日和約》來,主張:『日本既然是與台北締約放棄台澎主權,自然台澎主權就順理成章移轉給台北當局了』,以制衡對抗獨派所持《舊金山和約》之『台灣主權未定論』,但提醒大家的是,『契約條款』首重的是白紙黑字之清楚詳述,半點不能模糊馬虎的,既然條款內容未言明台澎讓渡歸屬誰,誰都不能以『台澎所有人』自居!何況,1972年日相田中角榮宣佈與台北斷交,承認中共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時,就已聲明《台北和約》失效中止,所以基本上統派學者想藉《台北和約》來確立『台灣是中華民國之領土,是個主權獨立之國家』乃無效之舉。

《舊金山和約、中日和約》都延續《杜魯門宣言》的『台灣中立化』之精神,為日後台灣能依循《聯合國憲章第76、77條》『殖民地暫由聯合國託管,最終達自治獨立之目標』的模式作預備。一道道合法公開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和約、宣言、憲章』,都清楚表明『中華民國受聯合國之託佔領接管台灣乃為“暫時狀態”,台灣主權之“最終解決”猶待島上住民自決』。如今,亞太風聲鶴唳,對日終戰和約未完成台灣過戶手續的情況下,現階段『台灣主權地位』只好繼續讓聯合國斟酌、衡量、考慮了!

在日本於1951、52年正式簽下拋棄台澎主權之契約書以先,國民政府就擅將台灣劃入為中華民國的一行省,實屬違法霸佔之無效舉動。國民黨在台灣是寄居的客卿身份而非主人,其背後用意是『即使中共消滅流亡台灣的中華民國,也不能依法繼承台灣主權』,為免台灣落入中共手中,盟國可謂煞費苦心啊!但蔣政權拿著雞毛當令箭,自以為《中日和約》是一紙過戶讓渡契約書,據此揚言擁有對台的最終主權,國民政府打算『假話講千遍就變成真的』,島民在長期洗腦下誤把『台灣是中華民國的領土,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之國家』信以為真,以致台灣人拿著外國人眼中莫名其妙的『中華民國護照』時,常換來白眼與刁難,這並非全是中共的施壓封殺,乃是我們本身違法在先。

按『國際法』規定,台灣既然尚屬『被託管地區』還不具『國家』身份,於國際場合上被禁止公開展示『國號、國旗、國歌』也是天經地義的事,台灣人實不必為此悲憤心酸,更不必遷怒國際現實。『那好,今天我們就來辦主權公投,逕自宣佈台灣獨立不就得了!』。若如此莽撞,也別想得到國際支持與承認,因《杜魯門宣言》已清楚地說:『台灣主權須經聯合國衡量考慮後再作決定』,也就是說,『只有在聯合國同意台灣辦主權公投時,台灣人民才能自決其前途』,而實際上,美、共乃『聯合國安理會』之『常務理事國』,他倆定會動用『否決權』阻撓台灣現在辦公投自決前途。你沒看見台灣首次舉行與『主權』不相干的『公投』時,美國就已意見超多了嗎?再看,阿扁一開口要制定『台灣新憲法』時,“大老板”馬上接腔道:『不得涉及領土、主權、國號、國旗之議題』,既然不准談『領土、主權、國號、國旗』了,『台獨』還有戲唱嗎?所以,『除非中共潰亡,美國解除心頭大患』,否則台灣人民別想『主權自決』。

現在,你清楚何以中共、國民黨、美國皆不樂見台灣辦『公投』了吧!因『公投』是讓台灣主權塵埃落定的最終法定程序,但前題是『美國須先交出佔領權』,就像前面舉的德、日之例。正因美國至今尚未結束對台託管狀態,故台灣尚未完成『國際法』所規定的『最終主權轉移』之法定程序,根本還不算是個『國家』,此才是至今無法進入聯合國之主因,根本與『正名』無關,台灣等候的是『正身』。

常有人會以『南北韓、南北越』分裂為兩國,雙邊各自以不同的國號加入聯合國,來爭取台灣也能進入聯合國,基本上這些人還是沒搞通,因海峽兩岸並非『一邊一國』,台灣目前的身份是『美國託管領地』,美國國內法稱之為『獨立關稅領域』。回憶一下,台灣加入WTO是不是在美國的首肯下,以『台澎金馬獨立關稅領域』的名義,而非『國家』的名義加入,足見『台灣暫屬美國託管地』之身份實明顯不過了。

1954年台、美簽定《共同防禦條約》,該文件的原文是劃定台、澎為協防的『範圍』,但蔣卻一廂情願地把『範圍』解釋成『領土』,逢人就說:『老美已承認台灣是他的了』,美國參議院聞訊趕忙發文糾正;1959年台灣飛官程復盛赴美受訓時跳機,向美尋求政治庇護,台灣請求引渡該員回台,但美法院判決:『台灣是中華民國所佔有並治理的“地區”,但未經正式承認為中華民國的一部分,台灣並非一個國家』,以此駁回台灣當局的聲請引渡;1971年美國務卿季辛吉聲明:『中華民國是基於在台的日軍,奉令向國軍投降的這個事實,台澎主權的轉移是個尚未解決的問題,須等將來的國際解決』;是故,台灣至今還屬『最終主權未定的中立地區』。

『台灣人要當家作主,走自己想走的路』是動聽的選舉口號,但只能煽動本土草根激情,騙騙不懂歷史與國際情勢的人,我再次強調:『德國之所以能在廿世紀末恢復為主權獨立之國家,實乃肇因於蘇聯解體,美國眼見心頭大患除去,才同意拆掉柏林圍牆還政於德;同樣的道理,今天除非美國現階段頭號敵人中共垮台,不然廿一世紀的台灣,依然無從自行作主,決定自個的路』。在目前主客觀大環境下根本無法定調的『統獨』議題上,台灣百姓被投機政客操弄撕裂成藍、綠兩大水火版塊,乃台灣之最大不幸。

『等待中共繼蘇聯瓦解』這並非癡人夢話,『聖經密碼』的讖語就透露:『共產集團中繼蘇聯垮台的是中共』,且『聖經密碼』點出『中共傾覆於一場“瘟疫”』,究竟是『SARS』捲土重來突變成高致命率的病毒導致中國共產黨滅亡呢?還是『H5N1禽流感』重創中國呢?一場『瘟疫』真的就能讓如日中天的中共輕易下台嗎?

是的!如果『SARS冠狀病毒』是中共生化部門的專家所製造出的武器,意外失控洩出釀成自家百姓數億人感染,結果高達數千萬甚至近億人死亡,導致大陸整體經濟被拖垮,你說大陸人民會饒過共產黨嗎?『聖經密碼』的確顯示:『SARS是中共研發的生化病毒武器,意外地從實驗室釋出造成全國性瘟疫,人民死亡無數導致共黨遭唾棄』的讖語。

問題是,『中共政權因瘟疫解體在先,台灣趁機獨立建國成功在後』呢?還是,『中共血洗台灣在先,接著大陸爆發全面致命疫情,共黨被迫交出政權在後』呢?究竟那個版本會應驗,離答案揭曉恐也快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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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對台策略於『八二三金門砲戰』後改『武力征服』為『外交孤立』。1970年代,國際間對中共的敵對態度起了變化,美總統尼克森向北京表達改善雙邊關係之意圖,骨牌效應下許多原本支持台灣的『反共』盟邦,也頻頻與對岸眉來眼去。終於1971年底,台灣被逐出聯合國,其所用字眼之不堪,因當時禁忌實不為外界知悉,蔣為掩飾“被逐”的難堪,只好以『漢賊不兩立故自動退出』作為託詞。

其《聯合國大會2758 號決議文》之原文道:『決議恢復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權利,且承認其做為聯合國裡中華民國政府的正當性代表,同時立即逐出蔣介石的代表,因其不合法地佔有聯合國和相關組織的席次』。從此,聯合國裡『中華民國的法人地位』已由中共合法繼承了。『中華民國只有一個,她指的是北京政權,而台灣並非是個國家』乃舉世皆知,就台灣百姓不知的事實。故台灣絕不能是中華民國的領土,不然就成對岸的囊中物。

其實自韓戰以來,盟國為執行『扶蔣保台』的策略,權宜地走『兩個中國』之路線,但蔣介石始終抱持著『一個中國,即在台的中華民國』之原則,在那『反共抗俄、殺朱拔毛』口號響徹雲霄的年代,友邦雖不滿意但仍勉強接受,因此蔣保有聯合國的席次尚不成問題。對一個『流亡政府』而言,還能擔任『聯合國安理會』五大『常務理事國』之一達20年之久,實屬天大的恩惠,這全是拜『反共』所賜。但也由於這是盟國迫於時勢而不擇手段的包庇,終究在法理上站不住腳,故1971年起,當『反共』路線起了轉折時,蔣在聯合國的席次就難保了。

在北京強勢主張『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下,白宮試圖說服蔣接受『一中一台』的安排,宋美齡也和美方談妥條件,台灣只消讓出『常務理事國』的席次給中共,美國將盡一切力量為台灣仍能保有『一般會員國』之資格護航。但騾子脾氣的蔣,撂下『漢賊不兩立』的狠話,逼所有友邦都得選邊站,結果“西瓜偎大傍”,錯估形勢的蔣被掃出聯合國,落得連『國』的身份都保不住。

對蔣流亡處境感同身受的戴高樂曾密函蔣,法國打算對兩岸採『一中一台、雙邊承認』,就等蔣點頭,結果他老兄理都不理,法國久候不得回音只好承認中共與台北斷交,影響所及,許多原法國殖民地的非洲國家,唯戴高樂馬首是瞻,一時見風轉舵爭相與中共建交。

“中華民國”會陷入『國不成國』的泥淖困境,建交友邦只剩廿多個花錢收買的小國,全都是蔣一手造成的。首先,因蔣領導無方用人多疑以致政權腐敗,於1949年遭其人民唾棄,於是將中華民國遷至非其領土的台灣,而原其疆域上的大陸人民行使『制憲權』,揚棄《中華民國憲法》改制定另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一個被革命推翻已然喪失『領土、人民、憲法』的政權,充其量只能算是『流亡政府』而非『主權國家』,此時在台的“中華民國”算『名存實亡』;接著,又因蔣的剛愎自用,聯合國於1971年正式裁定對岸才是中華民國的合法代表,蔣不單害自己顏面盡失,也讓『重要且合法的流亡政府』一夕貶為『不合法、不存在的幽靈政府』,此時在台的“中華民國”算『名實俱亡』。

但執倔不悟的蔣從不罪己,反把所有過錯全推到仁至義盡,一直為台灣尋找出路的友邦身上,他那是什麼『國家民族的救星、時代的先知舵手』,他根本就是叫“中華民國”擱淺翻覆的始作俑者。今天,除了看在“孫中山的面子(錢)”上,還和台灣維持邦交的廿小國外,各國通通絕口不以『中華民國』來稱台灣,台灣在國際上的名稱竟多達8種文法不通的拗口稱呼。

美國對台灣算相當仁慈厚道的了,在台灣被趕出聯合國後還拖了8年,才於1979年與台斷交,承認『一個中國,即北京政府』。但白宮基於《杜魯門宣言、舊金山和約》一貫的『台灣係法律未決之中立地區』的邏輯架構下,在與中共的《上海公報、建交公報》上,皆未承認『台灣係中國的一部份』。直到如今,中共逮到機會就逼“大老板”要公開表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問題』,但華府只在『一個中國』上逗中共開心,其餘免談。

美、台於1月斷交,卡特政府同時廢止《台、美共同防禦條約》,正當北京欣喜以為挪除了日後對台用兵之最大絆腳石之際,萬沒想到美國會於4月竟出其不意地頒布《台灣關係法》,並將該法設定為『美國國家法律』。就層級而言,由國會立法強制鞭策著行政部門務必依法行事的《台灣關係法》,其地位凌駕於美、中所簽的三個《公報》之上,因《公報》僅屬不具法律約束力的『政策聲明』(就如《開羅公報、波茨坦公報》),這點叫中共愕然、悵然、惘然,所以中共抵死不言《台灣關係法》。

2001年,美國務卿鮑爾在北京接受中央電視台訪問,當談及《台灣關係法》時,電台竟將之消音刪除,美方為此事向中共提出強烈抗議,可見美對《台灣關係法》之重視。每當北京叫囂『要以武力解決台灣問題』時,白宮亦信誓旦旦地稱『將依《台灣關係法》採取任何行動以防衛台灣』。1979年後,台、美間雖無正式邦交名義,然《台灣關係法》卻讓雙方互動實比斷交前更緊密。(波多黎各曾是美託管領地,美曾頒布《波多黎各關係法》)

《台灣關係法》的內容主要是:(1)美國堅持台海問題應以和平方式解決;(2)中國以非和平的任何手段,包括抵制及封鎖來決定台灣之未來的企圖,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和平及安全的威脅,為美國所嚴重關切;(3)美國應維持對付任何訴諸武力或以其他強制手段危害台灣社會及人民安全之行動的抵抗能力;(4)美國應提供台灣足夠維持自衛所必須的防禦性武器;(5)一旦台灣的安全遭受威脅及美國利益遭受損及時,美國總統必須迅速通知國會,並依《美國憲法》程序採取適當的行動;(6)任何美國政府機關、委員會、各部門不得沿引《原子能源法、核子擴散防止法》及藉口美、台無邦交為由,拒絕對台輸出核子設施。

雖然《台、美共同防禦條約》取消,但《台灣關係法》卻將孤島置於《美國憲法》的監督保障下,享有『美國太平洋軍區』強大武力及核子保護傘的遮蓋,此乃『台灣現為美國託管領地』之顯證。所以,台灣於1996年3月舉行有史以來的首度『總統直選』,當共軍對台實施導彈試射以恫嚇時,柯林頓政府立刻沿引《台灣關係法》,大手筆地派遣兩支航空母艦戰鬥群巡弋台海,壓制共軍不敢輕舉妄動。

誠如『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卜睿哲言:『《台灣關係法》代表美國官方和人民,對維護台灣百姓的福祉與安全之政治承諾』。《台灣關係法》一面提醒北京說:『大陸若企圖以武力而非對話來達成統一的話,美國將提供軍事行動以阻止』;然一面也諄告台北說:『台灣你現階段還不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兩岸終將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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